【徵才】新竹縣政府衛生局—整合型心理健康工作計畫-行政人員 - 元培諮商輔導暨職涯發展中心職涯專頁
跳到主要內容區

 

【徵才】新竹縣政府衛生局—整合型心理健康工作計畫-行政人員

人員區分: 約用人員

職稱: 行政人員

名額: 1名

性別: 不拘

工作地: 新竹縣

特殊條件: 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、原住民參加甄選之職務

官等類別: 其他

一、資格條件:(學經歷、考試及格類科等資料說明。惟不宜限制應徵者年齡

1、符合護理、心理、社會工作、職能治療、公共衛生、醫事相關科系大學之學歷畢業資格者。

2、無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」第11點有關迴避進用之情事,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。

二、工作項目:(主要工作項目等資料說明。)

1、辦理整合型心理健康工作計畫相關工作。

2、辦理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相關工作。

3、其他臨時交辦業務。

三、工作地址:(工作地點所處位置、地址等資料說明。)

新竹縣政府衛生局(30295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七街1號)

四、聯絡方式:(須檢具文件、聯絡人、連絡電話等資料說明。)

(一) 請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(請至新竹縣政府人事處網站(https://personnel.hsinchu.gov.tw/Default.aspx)/便民服務/表單下載/關鍵字「履歷表」查詢下載「公務人員履歷表(一般)」,詳填各項資料含簡要自傳、經歷、聯絡電話,並檢附照片及親自簽名。書面備妥(1)履歷表。(2)最高學歷證件文件影本,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;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(本國駐外單位、公證等)之中文譯本;持大陸學歷者,須依「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」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。(3)身分證影本(如為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3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,謄本之『個人記事』欄不可省略)﹝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﹞。(4)相關經歷證明。

(二) 意者附詳細聯絡地址、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(無法聯絡者視同放棄),信封封面請註明:應徵「整合型心理健康工作計畫-行政人員」字樣,114718日下午5時前以送掛號郵寄(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)、委託或親送至達30295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七街1-新竹縣政府衛生局毒防心衛科黃小姐收,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,擇優通知甄試,若未獲通知及未獲遴用者,恕不退件,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,本局得予從缺,甄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電話通知。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,恕不退件與通知。

(三) 其他說明事項:(1)工作時間:日班自8時至17(必要時需配合加班)(2)休假方式:周休二日。(3)薪資依據整合型心理健康工作計畫行政人力工作酬金支給基準,月薪大學第一年37,800元、碩士第一年44,280元。(4)僱用期限:自簽約日起至1141231日止(為衛生福利部補助經費聘用之人員,若計畫結束或中央核定計畫停止補助時終止雇用)(5)公開徵選因名額有限,未能立即遴用者,將視甄試成績擇優備取1-2名,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5個月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;資格保留期間若有同職務出缺,可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(6)聯絡人:黃小姐,03-5518160分機147
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