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徵才】國立空中大學生活科學系誠徵助理教授專任教師
一、職稱及人數: 助理教授(含)以上專任教師1名。
二、資格條件及專長領域:
(一) 具有教育部所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幼兒教育、兒童發展或兒童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。
(二) 5 年內至少發表一篇學術著作(或被接受)於 TSSCI 或 SSCI 或 SCIE 等級以上之期刊 (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,請檢附證明)。
(三) 據教育部教保專業知能課程審認合格師資尤佳。
(四) 能以英文授課尤佳。
三、工作內容:
(一) 規劃、開設、修訂本系兒童學類之課程及教學等工作。
(二) 配合本系或本校行政及其他相關工作。
四、重要事項:
(一)專任教師權利義務,依本校「專任教師聘約」及相關規定為之。
(二)書審通過者將邀請至本校面試(面試方式包含:試講、試教及口試,並接受委員提問)。
(三)未獲面試通知或錄取之應徵者,應徵資料恕不退件。
(四)本職缺預計自 114 年 02 月 01 日或 114 年 08 月 01 日起聘。
五、應徵請檢附下列資料:
(一)公務人員履歷表(含學經歷簡介)1 份。
(二)最高學歷證明文件。
(三)兒童相關領域新開課程計畫書(2 門)。
(四)三千字以內自傳及未來計畫說明。
(五)曾任教職者,請檢附教師證書影本 1 份。
(六)5 年內著作,含代表著作 1 篇及參考著作,且與兒童相關議題為主發表尤佳。
(七)切結書(如附件)。
(八)其他有利於審查相關資料,如:兒童類、家庭相關專業證照尤佳。
六、收件截止日期:民國 113 年 11 月 30 日止(郵戳為憑,逾期不受理)。
七、應徵資料請以掛號郵寄至(247031)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 172 號國立空中大學人事室收(信 封上請註明應徵生活科學系專任教師)。
八、專任教師之權利義務,係依本校「國立空中大學專任教師聘約」之規定為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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