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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徵才】113年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徵才

1、職稱: 督導人員

2、資格條件、薪資: 

(1) 符合兒少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14條或第15條規定,每人每月補助4萬4239元,每年最高補助13.5個月(含年終獎金)。

(2) 具社工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每月增加補助2000元,領有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每月增加補助2000元,領有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每月增加補助4000元。

(3) 聯繫人: 余社工  電話: 093522677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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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職稱: 社工人員

2、資格條件、薪資:

(1) 國內外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,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,每人每月補助3萬7765元,每年最高得補助13.5個月(含年終獎金)。

(2) 具社工相關科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每月增加補助2000元,領有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每月增加補助2000元,領有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每月增加補助4000元。

(3) 辦理社工人身安全保險、加班費。

3、職務內容:

(1) 個案安置與輔導

(2) 安置兒少的情緒支持及非行行為矯正。

(3) 執行方案計畫、經費核銷及成果報告等。

(4) 辦理整年度團體活動。

4、聯繫人: 余社工 電話: 093522677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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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職稱: 生活輔導人員

2、資格條件、薪資:

每人每月補助3萬7765元,每年最高補助13.5個月(含年終獎金)。每月增加補助風險加給1000元。

3、其他: 加班費(依實際加班及依勞基法核算,每人2萬元為原則)。

4、生輔員資格:

(1) 專科以上學校特殊教育、家政、護理、兒童及少年福利、社會工作、心理、 輔導、教育、犯罪防治、社會福利、性別相關學院、系、所、學位學程、 科畢業者。

(2) 專科以上學校畢業,並取得下列結業證書之一者:各類教師教育學程。前款相關學院、系、所、學位學程、科之輔系或學分學程、生活輔導人員專業訓練。

(3) 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,擔任助理生活輔導人員三年以上者。

(4) 普通考試、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、社會工作職 系及格,或具社會行政、社會工作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。

5、聯繫人: 余社工 電話: 0935226774

113年度桃園市政府 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 徵才資訊.PDF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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